关于做好2017年度非教学类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供稿者:  档案馆    (2018-02-28)        阅读:


    各单位、部门:

    为迎接上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做好学校迎评促建工作,保证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非教学类档案(党群类、行政类及按自然年度归档的其他类档案)应于201831-430日之间完成归档,移交档案馆。

    二、各单位、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应重视归档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工作目标,保证兼职档案员整理文件材料的工作时间。

    三、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档案馆《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各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2016版)》整理好本部门档案材料,预立卷并填写《部门归档情况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送档案馆初审。初审合格的,正式立卷、办理移交手续;初审不合格的,退回部门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正式立卷、办理移交手续。

    四、鉴于今年学校机构变动及人事调整,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档案材料的清理、保管和交接工作,档案归档工作分工如下:

    撤销建制的机构做好文件资料的清理工作,将归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尚未结束的资料移交有关单位、部门,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归档工作仍由撤销前的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

    新成立的机构要重视档案工作,及时确定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资料的交接和积累。

    附件:《各部门归档材料初审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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