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由于学校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研究确定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各1名。
二、各单位、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兼职档案员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三、根据新修订的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兼职档案员实行聘期制,聘期原则上为三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进行更换。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以上要求将确定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2月13日(周四)15:00之前报至档案馆(江宁校区图书馆1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甜莉,电话:8962、2973。
档案馆
2018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