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计划、有步骤、科学规范地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收集。
二、各单位、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明确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内容,积极推进“随办随收”,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注意疫情防控相关档案材料的多样化、规范化和完整性。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均应按规定向校档案馆移交。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具体参考《金陵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附件1)。
三、本次疫情防控材料的收集归档采用“专题”归档的形式,相关文件材料应于疫情稳定后三个月内移交档案馆,归档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联系人:解鸣,电话:8962)。
附件:金陵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档案馆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金陵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党办)
2.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办法、意见、计划总结、通知、通报、公告、信息、专报、简报、快报、实施方案、应急预案、防控措施、动态数据、统计报表、请示、报告、批示、批复、函和复函等文件材料;(责任单位:校办)
3.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督导检查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党办、校办)
4.学校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文件材料;(责任单位:校办)
5.学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决定、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党办、校办)
6.学校关于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类宣传、表彰材料及制作的宣传片等音视频资料及校外媒体相关报道;(责任单位:宣传部)
7.学校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相关资金、物资调拨、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后勤处)
8.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管理、信息统计上报相关材料;(责任单位:人资处)
9.学校疫情防控督查材料,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误等的处理材料;(责任单位:纪委办)
10.在疫情防控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过程中形成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对出入学校校门,出入学校宿舍、食堂、办公场所及车辆进出等进行卫生检疫和管控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处、后勤公司)
1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物资保障、生产和生活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后勤处)
12.学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教务处)
13.学校疫情防控涉外管理工作有关材料;(责任单位:国际处)
14.学校疫情防控学生管理工作材料,疫情防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名单、学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
15.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责任单位:相关单位、部门)
16.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相关单位、部门)
17.各单位、部门参与疫情防控的特色工作材料。(责任单位:相关单位、部门)
注:以上为参考性归档范围,具体归档内容以各单位、部门防控工作中所形成的实际材料为准。